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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以下第三方保险更改合作要求,目前暂不接受用户投保。敬请谅解!(2021.10.11


吉速转运联合豆沙包及中华保险,为用户提供破损险、丢件险等海淘保险。

针对个人买家的海淘商品由国际物流运输至国内,提供破损丢件险。

破损与丢件只能选其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有问题可咨询豆沙包微信客服。微信搜索公众号 豆沙包。或者豆沙包微信客服:15001808857

购买方式

提交运单时在页面选择。

※请事先阅读 “豆沙包保障商品说明”。

如何赔付

请联系豆沙包客服,微信搜索公众号 豆沙包。或者豆沙包微信客服:15001808857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购物记录、破损照片,物流记录,快递开具的破损证明等)

豆沙包保障商品说明  


一、 产品简介

补贴发货人的商品在从国外至国内的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一定程度损坏的损失。

补贴发货人的商品在从国外运至国内的物流运输过程中的包裹丢失的损失。


二、产品责任

2.1货物破损责任

在产品生效期间内,被补贴人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商品外观的损坏,导致无法使用。被补贴人按照商品实际货值负责补贴其货物破损的损失。

2.1.1针对受损商品的残余部分应由客户与豆沙包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应根据商品的可利用程度,合情、合理得作价从赔款中扣除。

2.1.2货损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买家客户使用优惠券、积分、折扣券等方式购买商品的,货损责任依据商品实际货值计算,扣除折扣后按实际损失进行赔付。

2.1.3商品本身外包装没有污染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商品内部的损坏不属于保障范围,例如眼影、散粉等具有易散特性的商品在压盘内破散,以及例如口红、软糖、饼干、巧克力、蜡烛等具有高温易融化特性的商品内件粉碎或融化不属于保障范围

2.1.4对承保责任范围内有收藏价值、限量版的商品,当客户申请商品货损补贴时,需提供商家、厂家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商品收藏价值的证明;豆沙包有权对商品的残值进行回收、处理。

2.1.5商品的纸盒/纸箱等外包装褶皱或破损,商品本身未损坏不属于保障范围。

2.1.6对于易碎商品,如液晶面板,卫生洁具,石膏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易碎工艺品等,豆沙包有200美元(相当于2.2万日元)的免赔额。(2020.4.20更新)

2.2货物丢失责任

在产品生效期间内,被补贴人将其所承运邮包由国外运输至国内邮局的运输途中所发生了丢失。需提供承运物流公司出具商品丢失证明,产品提供方按照商品实际货值负责补贴其丢失商品的直接金额损失。

本产品仅支持从国外运输至国内所发生的丢失,不支持国外城市之间的运输所造成的丢失情况。

对承保责任范围内有收藏价值、限量版的商品,当客户申请商品丢失补贴时,需提供商家、厂家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商品收藏价值的证明;豆沙包有权对商品的残值进行回收、处理。

三、产品规则

3.1产品价格

业务方向

投保责任

货物种类

运输方式

保额/限额

费率范围

最低收费

备注

进口

货物损坏/丢失

普通货物

海运

空运

陆运

快递

≤1万

目前0.6%

0.5

费率将根据理赔情况进行上调或下浮

 

3.2购买规则

3.2.1单次购买:一个商品订单(直邮渠道)或一个转运订单(转运渠道)的承运邮包只可以购买一个产品。

3.2.2生效时间:商品物流发货后3个自然日内,可购买以上产品组合。例如:2016-03-12在网站下单成功,2016-03-13物流发货,则在物流发货后3个自然日内(2016-03-16)可购买产品包。

邮包险不允许倒签,如果是发货后投保,起保时间为投保成功当时下一个整点。

本产品有效期为90个自然日,投保成功后下一个整点生效。例如:用户在2016年3月12日 12:01投保成功,则产品生效期为:2016年3月12日13:00:00,截止期为:2016年6月10日13:00:00。

3.3邮包编码

用户需在购买时提供邮包编码,即国际物流快递单号。

3.4产品运输方式

空运、陆运、海运、联运

3.5产品运输范围

从国外运输至国内

邮包一切险: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6产品费率浮动

基于豆沙包及合作服务供应商对客户进行大数据建模及指标分析的结果,服务费率将按协议赔付率动态调整。调价周期1个自然月。


四、补贴规则

4.1补贴比例

4.1.1货物货损责任:若承运邮包中的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全部破损,则在保障额度内根据商品实际货值进行补贴。若承运邮包中的货物部分破损,则按照具体损失情况定损进行补贴。

4.1.2货物丢件责任:若承运邮包中的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全部丢失,则在保障额度内根据商品实际货值进行补贴。若承运邮包中的货物部分丢失,则按照具体丢失情况进行补贴。

在任何情况下,丢件责任不承担已经签收状态下的全部或部分丢失索赔。

4.2补贴限额

4.2.1货物货损责任:单个邮包最高补贴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4.2.2货物丢件责任:单个邮包最高补贴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4.3补贴须知

4.3.1货损责任、和丢件责任不可同时申请补贴。若承运邮包同时购买了货损责任、丢件责任,只可就其中之一申请补贴

4.3.2收货人在签收时向物流方提出对货损责任包裹的拒收并让物流承运方开具破损证明,方可申请货损责任的补贴。

4.3.3在任何情况下,丢件责任不承担已经签收状态下的全部丢失索赔;若豆沙包已对丢件责任进行补贴后,包裹最新状态显示已经签收,豆沙包可对已支付的补贴进行追偿。

4.3.4在任何情况下,若风险/损失已发生,且订单状态为“未生效”“未支付”“已失效”“已作废”时,用户发起理赔申请,豆沙包及合作公司不承担补贴责任。

4.3.5投保时请务必确保其保障商品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因用户购买服务包时,提供的订单、物流、商品信息等与投保时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后续争议,豆沙包不承担补贴责任。

4.3.6豆沙包建议客户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货损责任、丢件责任,针对保险金额低于商品实际价值的不足额投保情况,适用于比例赔偿方式:

补贴金额=商品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商品实际价值)。

4.3.7商品的实际货值为采购成本价,商品售价包含利润,不可作为理赔时的实际货值,且运费、增值税等不在理赔范围。


4.4补贴支付时间

材料提交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手续。

4.5补贴材料清单

类型

信息

备注

货损

货物价值凭证

商品订单截图(含商品、单号、价值明细、包裹追踪号)

国际物流快递单

外箱粘贴面单(唛头)

转运订单截图

转运订单详情(转运用户)

物件破损照片/视频

受损货物的照片(包括外包裹、商品整体照、破损处特写)

破损证明

当地派送物流方开具证明(含单号、破损情况、签章及日期)

丢件

 

商品订单截图

货物价值凭证(含商品、单号、价值明细、包裹追踪号)

转运订单截图

转运订单详情(转运用户)

快递签字证明

邮2403CN24,即当地派送物流方开具证明(含单号、丢失情况、签章及日期)

国际物流快递单

外箱粘贴面单(唛头),可用物流轨迹截图代替(整个包裹丢失无需此项材料)

 

4.5.1补贴流程

用户进入订单管理  我的保单 → 搜索保单 → 发起理赔 → 提交理赔材料齐全,平均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 商品定损由豆沙包合作的保险公司完成 → 完成审核通过后理赔款将直接转入合作方在豆沙包商户平台的账户中。

4.5.2补贴期限

自生效日期起3-90个自然日内

4.5.3补贴支付时间

材料提交齐全且审核通过,并确认理赔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手续。

五、除外责任

5.1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补贴责任:

(一)被补贴人及其代表的恶意串通行为、欺诈行为;

(二)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 地震、海啸;

(五)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5.2本产品对下列损失,不负补贴责任:

(一)被补贴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产品责任开始前,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六)本产品不补贴包装未破损的邮包的任何损失

(七)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违禁品;虚拟商品;数字商品;票务产品;旅游服务类商品;其他非实物类商品;生鲜类商品;珠宝、玉器、黄金饰品。

5.3下列损失、费用,不负补贴责任

(一) 物品本身损失及运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损失;

(二) 被补贴人实际支付的运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补贴限额的部分;

(三)按本合同约定应由被补贴人自行承担的费用;

(四)任何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六)协议约定除外货物类别品名如下

1.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艺术品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品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或者保险期间内价值变化较大的货物;

2.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易变质品(包括海货等)、各类散装农产品(果仁、花生、大豆等谷物、粮食作物、菜籽饼、地瓜干、木薯干等);

3.鲜活货物、易腐坏及受温度影响的物品,如冷冻品、肉类、蛋类、水果类等;

4.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

5.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一般化工类产品不列入危险品,如桶装的油漆、燃料、农药、炭黑、清洁剂、机油、香精、香料、电池、电瓶、油墨、胶水、树脂等)、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烟花爆竹;

6.有防震防倾斜要求的精密设备(如半导体、光伏生产设备等)。精密仪器或设备(任何仪器或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精密仪器或设备:a)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b)仪器或设备受损后无法找到配件,必须运回国外原厂修理或无法修复的;c)单件仪器或设备货值超过人民币30万元;

7.重大件机械设备(任何机械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重大件机械设备:a)任一部件由于体积或重量的原因必须由特殊运输工具运输;b)任一部件由于本身的特性必须特殊处理,如要求特殊的绑扎固定及保持重心的平衡);

8.汽车、摩托车、船舶、飞机、游艇、风力发电相关设备及叶片;

9.单价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手表;

10.超宽或超高货物(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准);

11.医疗设备(单价超过人民币20万元);

12.原木、原棉、天然橡胶、木材等;

13.散装化工类货物,如煤炭、矿石/砂、镍矿、石油及柴油、沥青、焦油等各类石油提炼品、饲料、化肥、水泥等

14.太阳能组件、半导体、晶硅片(单晶硅、多晶硅)等。